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组织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10-25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浏览量:7395

各部门:

随着我校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组织不断增多,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组织工作程序,理顺学生组织的隶属关系,引导学生组织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加强对我校学生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学生组织定位,理顺学生组织隶属关系

(一)学生组织定位

学生组织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指导下开展学生活动的学生团体。学生组织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和组织学生活动的骨干力量。

(二)学生组织隶属关系

各级学生组织成立前,需明确工作指导单位。指导单位承担学生组织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负责所指导学生组织日常活动的监督指导、成员教育管理以及指导教师日常工作指导与监督考核等工作。

校团委受校党委委托,对全校各级学生组织负有注册登记、指导、监督等职责。

二、规范注册登记工作

(一)分类注册学生组织

符合社团标准的学生组织,依据《开封职业学院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注册为学生社团,按照相关办法管理。如:各文艺、体育竞技队,心理健康互助组织,招生助理团等

因工作属性、人员规模等不符合社团标准,按照本通知学生组织注册要求,向校团委提交注册材料,完成注册。如:各行政部门助理等。

校级学生组织下属组织,不用单独注册。向上级组织提交成立申请,接受上级组织管理。如:图书馆志愿者协会、消防志愿者协会等。

(二)学生组织注册程序

学生组织的注册需经具体指导单位的同意,填写《开封职业学院学生组织注册审批表》,同工作制度、组织人员信息一并报校团委,待校团委报学校审批、公示后完成注册。

三、加强组织建设

(一)加强工作制度建设

各学生组织必须制定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日常工作制度(含工作职责、会议、考核、民主学习等),明确学生组织的工作职责,促进学生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学生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确保学生组织健康有序地运行、发展。

(二)合理设置组织机构

为避免学生干部队伍人浮于事,各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应该受到严格控制。每学期初需将组织人员信息表进行更新并报团委,一经团委存档,便作为学生干部加分、奖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的原始依据,原则上不予随意增减,却因工作需要增减,需向校团委报备。各学生组织人员编制具体如下:

1.校、院两级学生会成员人数、部门设置严格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

2.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由于志愿服务的特殊性,人数上不予规定。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3.其他学生组织成员人数不能超过学校学生人数的1%,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能超过全体成员的10%。

(三)加强组织人员管理

1.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应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任何学生组织不得选用受纪律处分学生。

2.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3.建立学生干部评价考核机制。每学期末将该组织工作报告、学生干部考核情况报团委。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活动管理

鼓励学生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广泛开展校园活动。积极创新载体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不断增强学生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学生组织的活动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并报业务指导部门同意后方可举办。

学生组织和成员不得开展与其宗旨、定位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违纪的活动,不得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和观点。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不得自行与校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签订任何形式的合约或协议,不得接受经费资助。

学生组织建立网站、新媒体平台及印刷刊物等须报融媒体中心审批。建立内容审查把关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学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活动宣传、发布活动信息需经指导老师同意,报融媒体中心审批。

严禁以学生组织名义或者利用学生组织平台组织学生聚餐、旅游等活动。学生组织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却因工作需要组织校外活动,需向校团委报备,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报批。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组织注册工作要求

所有学生组织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注册,对于未注册登记的学生团体,学校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未经批准成立或已经注销的学生团体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注册为学生社团的按照社团注册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其他学生组织需于2023年10月27日前向校团委提交注册材料。

(二)规范管理工作要求

各学生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梳理自身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查缺补漏,规范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明确自身定位,积极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为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校团委将建立检查和监督机制,对于学生组织规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多次发现问题的组织,将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如因学生组织管理不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重大舆情等事件,将对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等追责,对于涉及学生,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团委办公室:希文楼120

联系老师:高菡
联系电话:13608608592



共青团开封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