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10-24  作者:本站 来源:本站  浏览量:9809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引导大学生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全面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一届“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优质的育人、成长环境为根本目标,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基本准绳,以社会公德、传统美德、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以学务处、学院日常工作检查为抓手,从细微处下功夫,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基本道德素质。

二、活动主题

敏行纳言,藏秀于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24日

四、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强化文明意识

学生工作处通过广播台、宣传橱窗、网站、QQ、微信、抖音平台和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学院结合学生实际,制定学院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广泛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宣传讲文明、讲卫生、端品行、重修身的重要性;围绕守法、尊师、勤学、节俭、诚信、礼仪等方面的内容,结合我校校训,做好校训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敏行纳言,藏秀于心”主题大讨论。引导同学们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文明形象的认识,将基础文明规范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维护大学生文明形象的目的。

(二)做好“五个文明”建设

通过开展以“五个文明”(课堂文明、宿舍文明、食堂文明、举止文明、网络文明)建设为切入点,各学院引导全体学生自觉做到“三”、“三提倡”、“四”、“四远离”、“五”、“五”。

“三”是禁止打架斗殴、禁止吸烟酗酒、禁止晚归不归;“三提倡”是提倡友爱互助,提倡健身修心,提倡文明上网;

“四有”是公共场所有秩序、待人接物有礼貌、办事公道有诚信、男女交往有分寸;“四远离”是远离不健康思想、远离不文明行为、远离攀比浪费、远离违纪违法;

“五讲”是语言讲文雅、行为讲文明、校园讲秩序、环境讲卫生、人际讲和谐;“五”是地上无杂物、墙上无污迹、门窗无灰尘、生活无陋习、行为无违纪。

(三)以活动为载体,将教育活动抓实

在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的基础上,以活动为载体,将教育工作抓实抓细。合理分工,做好以下活动:

1.文明大家说

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学习《公民道徳实施纲要》《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引导学生主动讨论校园内不文明行为,做好“五个文明”教育,同学们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基础文明习惯。

责任部门:各学院

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校园文明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参与校园文明大讨论,加强朋辈宣导力量,营造校园文明大讨论。

责任部门:青年传媒中心

2.加强校园文明督察

监督校园内的不文明行为,维护校园正常的生活和学习秩序。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带饭进教室的情况;学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酗酒、打架斗殴、校园内吸烟、践踏草坪、不遵守餐厅礼仪、在公共场所男女勾肩搭背等不文明行为情况。

责任部门:各学院

学务处将对公共场所秩序检查结果进行登记汇总后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3.文明宿舍建设活动

加大宿舍的检查力度,严查宿舍抽烟、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就寝喧哗等违纪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学习型、文明型、团结型的和谐寝室环境,

负责部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4.大学生文明养成实践活动

开展义务支教”“义务献血”“爱护纬七路”等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德育工作途径,用志愿精神感染学生,强化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带动校园风气转变,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责任部门:团委

5.礼仪之星评选活动

挖掘身边故事,评选集体之星和礼仪之星,撰写“文明礼仪之星”的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利用宣传平台进行表彰。

负责部门:团委 各学院

6.开展违纪学生再教育活动

开展禁烟学习班、禁用大功率电器使用学习班等,对违纪学生再教育。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   各学院

五、活动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通过会议,专题部署“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月”活动,利用网络、广播台、宣传橱窗、横幅和班会等各种阵地集中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活动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10月31日11月20日)

学生工作处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校园内交往不文明、校园抽烟、食堂就餐、宿舍内抽烟、使用违规电器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校园中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和创建活动。制定所在学院基础文明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并于1031日报学生工作处。同时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特殊学生档案。要对全院学生进行彻底摸排,对学习困难、人际交往困难、家庭经济特别困雄、就业困难、心理异常、经常违规违纪等群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实行预警制度,同时建立家校沟通机制。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20日-11月24日)

各学院要注意收集活动素材及图片资料,在认真总结基础上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经验,深化活动成效。

在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形成书面总结及文字、图片资料的汇总,于11月2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纳入年度学生工作量化考核。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学生的基础文明教育是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基础文明教育工作,围绕“五个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共同促进学生基础文明素养的提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网络、橱窗等载体加强基础文明教育的宣传,对基础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予以表扬,对不服从教育的要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要严肃处理,着力营造“校园文明,人人有责;文明校园,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活动,打造品牌

在学校统一规划、部署的基础上,各学院可以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在内容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上有所建设,争取突出学院亮点,形成学院特色,打造出学院品牌。

(四)着眼长远,健全机制

基础文明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各学院应以“大学生基础文明创建月”活动为契机,着力构建校园基础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基础文明建设的工作体系、活动体系、考核体系,切实增强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24日

附件: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月”学院考核指标体系表